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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河间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买帽子引发的诉讼案件。经过法官调解,被告河间女子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不但主动将购物款寄给商家,还赔偿了商家的维权成本。
网购的帽子有污渍
买家“巧”获双份补偿
张某在拼多多一家店铺网购了一顶价格为8.6元的运动鸭舌帽。收到商品后,张某发现帽子戴着有点小,且帽檐上有污渍。为此,她与商家进行协商。商家提出补偿张某5元钱或退货两个解决方案。张某权衡之后,接受了商家补偿她5元钱的解决方案。
随后,拼多多客服在监测到双方在买卖过程中存在争议后,向张某发送了“仅退款”模式的链接。于是,张某又通过这条链接向拼多多申请“仅退款”。拼多多接到张某的申请后,很快通过了“仅退款”的申请。就这样,张某在拿到商家给予的5元钱补偿金后,又收到了8.6元的退款。这样一来,商家不仅卖货赔了货款,还给了张某5元钱赔偿。
商家起诉顾客
法官调解促赔偿
商家发现这一情况后,多次联系张某,要求她退还帽子。然而,张某却对商家的退货要求不予理睬。无奈之下,商家将张某告到河间市人民法院,要求张某退还货款8.6元及误工费、诉讼费等共计400余元。
河间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,九河法庭法官刘润龙第一时间与张某取得联系,耐心向她讲解网络平台消费的规则和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。通过法官的讲解,张某意识到自己贪小便宜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,主动将货款寄给商家,并赔偿了商家在诉讼期间支出的维权成本。收到张某的赔偿金后,商家撤销了对张某的起诉。
(通讯员 齐任艾 记者 张楠)